新建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備案手續的時間要求
問題:《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說到,應急預案應當在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第十五條的要求進行備案,但是也說到,試生產期間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章進行制定和備案。針對該問題,有如下幾處疑問:1、調試期與投入生產、投入使用的定義區分。現行規范要求調試期從竣工到驗收公示,原則不超過3個月,企業已將調試期進行了3個月的公示,各項環保措施到位,那么在這3個月內有間斷性生產行為,如每天上午生產,其他時間停工,另外產品有外售,那此種行為是定義為調試行為還是生產行為或者使用行為。2、新建項目的應急預案完成時間是否應該是調試期期間。
答復:企業試生產內容包含調試行為,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在試生產前完成,試生產期間也有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環境應急物資有哪些
環境應急物資,從狹義上是指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資保障。環境應急物資的配備必須要跟環境風險單元、風險物質、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件對應起來,保證一旦發生環境風險事件可以利用環境應急物資及時處置,降低事件后果進一步擴大的可能。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2015年6月5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條 未按規定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環境應急物資的配備不僅在合規方面,還是在環境應急方面都必不可少。
既然環境應急物資這么重要,那到底什么才算是環境應急物資呢?
按照《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試行)》(環辦應急〔2019〕17號)附件A推薦,環境應急物資按照功能分為:污染源切斷類、污染物控制類、污染物收集類、污染物降解類、安全防護類,以及應急通信和指揮和環境監測類,具體如下: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現場需要做好的硬件設施
雨水閥門:確保產生事故廢水時,不會將事故廢水外流造成污染。
危險廢物貯存倉庫:用于規范化貯存企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
張貼危廢貯存間標識牌 地面與墻面(1.2m)設置防水漆
危廢貯存間需要設置門檻 張貼危廢標識牌
危廢種類貯存區隔斷
化學品暫存倉:用于涉化學性質的原輔材料的貯存。
門口張貼化學品倉標識牌 設置門檻與防水漆
截流措施:當產生事故廢水時,確保不會外流至廠區外,造成對環境的污染。
廠區門口設置門檻 在容易溢流外界環境的區域設置消防沙袋
消防滅火設施:在火災發生時,確保現場有相應的滅火設施進行簡單的處理。
事故應急池:建設項目應設置事故廢水收集(盡可能以非動力自流方式)和應急儲存設施,以滿足事故狀態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
來源:環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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