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方法和使用順序
1.廢氣(含VOCs)污染物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優先順序為:自動監測法>手工監測法>系數法,計算公式詳見公式(1)、公式(2)、公式(3);
2.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六條:
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廢氣、污水的排污口、生產設施或者車間分別計算,依照下列方法和順序計算:
(一)依法安裝使用了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
(二)依法不需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手工監測數據計算;
(三)不能按照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方法計算的,包括依法應當安裝而未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自動監測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按照環境保護部規定的產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二、計算公式
01:自動監測法
E = Q × C × T × 10-9 公式(1)
式中:
E—某周期內污染物實際排放量,t;
Q—煙氣流量(某周期內若有多次監測數據,取平均值),m3/h;
C—污染物排放濃度(某周期內若有多次監測數據,取平均值),mg/m3;
T—某周期內污染物排放時間,h。
02:手工監測法
E = V × T × 10-3 公式(2)
式中:
E—某周期內污染物實際排放量,t;
V—排放速率(某周期內若有多次監測數據,取平均值),kg/h;
T—某周期內污染物排放時間,h。
03:系數法
E = A × α × B × (1-C) × 10-3 公式(3)
式中:
E—某周期內污染物實際排放量,t;
A—某周期內產品產量或者原輔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產污系數,kg/t-產品或者原輔料;
B—廢氣收集效率,%;
C—某污染物去除率,% 。 三、案例分析
某家具企業從事木質家具和金屬家具制造,木質家具主要生產工藝為木加工、打磨、噴漆;金屬家具主要生產工藝為機加工、焊接、前處理(酸洗、磷化)、噴漆。現需填報2022年第一季度執行報告,該企業基本信息如下:
表1 排污單位基本生產信息
表2 排污單位排放口信息
表3 排污單位第一季度監測情況
排放口(FQ-04850)
注:FQ-04851監測頻次為半年一次,第一季度未開展監測 廢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計算過程
根據排污單位基本信息,需計算實際排放量的廢氣污染因子為VOCs,其中排放VOCs的排放口包括FQ-04849和FQ-04850,需分別計算兩個排放口VOCs實際排放量。
根據報告周期內掌握的基礎信息,按照自動監測法>手工監測法>系數法優先順序選擇其中一種方法計算污染物實際排放量。 01監測法——公式(1)
E = Q × C × T × 10-9
根據第一季度監測報告,
FQ-04849煙氣流量(Q)為17075m3/h,
VOCs排放濃度(C)為17.4mg/m3;
FQ-04850煙氣流量(Q)為8331m3/h,
VOCs排放濃度(C)為12.8mg/m3。
1、2、3月份工作時間(T)分別為160h,80h,180h。則VOCs實際排放為:
則1、2、3月份VOCs實際排放量分別為0.065t、0.032t、0.073t,第一季度實際排放量為0.17t。 02監測法——公式(2)
E = V × T × 10-3
根據第一季度監測報告,
FQ-04849 VOCs排放速率(V)為0.297kg/h;
FQ-04850 VOCs排放速率(V)為0.107kg/h。
1、2、3月份工作時間(T)分別為160h,80h,180h。則VOCs實際排放為:
則1、2、3月份VOCs實際排放量分別為0.065t、0.032t、0.073t,第一季度實際排放量為0.17t。 03系數法——公式(3)
E = A × α × B × (1-C) × 10-3
根據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涉VOCs原輔料為水性漆,1、2、3月份水性漆用量分別為1t、0.5t、1.5t,VOCs處理工藝為UV光解+活性炭。
根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系數手冊(試用),噴漆工序VOCs產生量為84g/kg-漆,晾干或烘干工序VOCs產生量為36g/kg-漆,則VOC總產生系數為120g/kg-漆,120kg/t-漆即,UV光解去除率為20%,活性炭去除率為50%,則總去除率為60%。廢氣收集效率為90%。則VOCs實際排放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