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廈生態環境分局近日對轄區內持排污許可證企業進行抽查,重點檢查核實企業排污許可證內容與現場情況(包括名錄確定、產品產能、排污口位置與數量、設備工序、污染物防治設施、年度執行報告內容、自行監測頻次與記錄等)是否一致。
工作人員共抽查了3家企業。其中1家位于石鼓社區的鋁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發現該企業的燃氣熔爐已經拆除,但未及時進行排污許可證注銷。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有關規定,分局工作人員現場指導該企業以“終止排放污染物”為理由,申請注銷其排污許可證并進行排污登記,優化企業管理。
塘廈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對企業加強排污許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和指導,進一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主體責任,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充分發揮排污許可規范與指導作用。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