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噪聲法》正式實施后,生態環境部門對于解決“樓企”類噪聲擾民信訪難題有了更多法律依據,對噪聲超標違法企業可實施限制生產并處罰款,警醒企業強化工業噪聲治理。
7月13日,根據群眾反映的碧桂園智造中心附近噪聲擾民的問題,謝崗生態環境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周邊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初步鎖定某硅膠科技有限公司。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油壓成型、機制加工工序生產過程中產生較大噪聲。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廠界外1米處多個監測點位進行噪聲檢測,結果顯示噪聲值均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執法人員對該企業制作雙筆錄,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向企業負責人普及相關法律法規。
以案釋法
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關于“排放噪聲、產生振動,應當符合噪聲排放標準以及相關的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的規定,將面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謝崗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對該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并加強重點區域的巡查監管,確保徹底解決工業噪聲對群眾的困擾;同時結合執法行動積極開展普法活動,促進企業知法懂法守法。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