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危險廢物全鏈條監管,8月8日,市生態環境局舉辦了涉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培訓班。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固廢中心、執法監督科、各執法科、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行政審批協調科等13個科室以及全市34個分局負責固廢管理、環境執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業務骨干約160人參加了培訓。
本次培訓邀請了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專家進行專題授課,介紹了環評和排污許可制度中涉固體廢物審查要點和注意事項、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辦理的相關工作內容、《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并對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注意事項、常見問題進行講解。
01/落實源頭嚴防
培訓幫助業務科室厘清在環評審批過程中企業生產固廢的種類,分類收集、貯存、利用處置規范和相應的管理制度要求。從產生環節識別齊全、產生量估算準確、類別劃分正確、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合規、最終去向明確五個方面介紹了環評文件涉固廢審查要點。著重講解了涉固體廢物排污單位申請排污許可的要求及需要填報的相關申請信息。強調了排污許可核發環節企業應明確產生的固廢類型、產生環節、去向、自行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基本情況、污染防控有關標準和規范、記錄臺賬、提交執行報告的內容頻次等企業填報重點。
02/堅持過程嚴管
培訓從判斷是否重新報批環評、危廢污染防控技術要求、危廢臺賬記錄現場檢查要點三個方面介紹了環評復核的注意事項。結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等要求,分享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編制要求和固廢檢查要點等排污許可證后管理要點。
03/強化后果嚴懲
培訓詳細闡明了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辦理中,前期準備、現場勘查和取證、涉案固體廢物溯源、固體廢物屬性認定、現場封存、現場清理處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與訴訟一系列工作流程的要點。通過解讀《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危險廢物名錄豁免管理清單、危廢判別原則等重要信息,為快速、直接判別涉案固廢屬性提供了參考方式。介紹了需要開展危險廢物鑒別的情形、鑒別流程、鑒別報告評估及結果應用。
本次專題培訓著重提高相關科室、分局在開展環評審批和復核、排污許可證核發和管理、執法工作過程中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對加強科室協同、市鎮聯動,全面提升環境風險防范意識,保持嚴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具有指導意義。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