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據此規定,生態環境部制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對各行各業實行分類環評管理。常見的需要辦理環評手續的行業有:
1.金屬制品加工制造(僅切割組裝的除外);
2.塑料制品制造(僅切割或分裝的除外);
3.印刷廠(僅激光印刷的除外);
4.食品制造(手工制作、單純分裝或小作坊除外);
5.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
6.木器家具制造(不涉及化學處理工藝且僅手工制作或采用旋切、鋸、削(刨)、自然風干等工藝加工的除外);
7.紙制品制造(有化學處理工藝如使用膠粘劑);
8.電子器件制造(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機溶劑清洗工藝);
9.電子設備制造(僅組裝的除外);
10.工藝品制造(有噴漆工藝或機加工);
11.紡織品制造(僅裁剪、縫制、熨燙或污物清洗的除外);
12.服裝制造(有濕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藝或年加工100萬件及以上);
13.汽車、摩托車維修場所(有噴漆工藝)。
具體環評等級分類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為準。
未辦理環評的后果:
未辦理環評手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
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開工,將被責令停工停產;
再限期到還未辦理環評手續,面臨罰款或拘留。
東莞環評辦理流程:
1.資料收集—2.編寫環評報告—3環保審批—4.到場環保驗收—5.獲取排污許可證
來源: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