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試點排污許可和環評審批“兩證合一”制度
適用范圍:
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針對處理規模500t/d 以上的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
共性工廠內進駐項目
申請與受理:
“兩證合一”辦理流程與單獨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流程總體一致,試點企業在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前,以自愿為原則,申請參與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深入銜接改革試點,簡化環評手續,實現以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
※“兩證合一”政策可以避免兩個許可事項的重復內容,減少企業辦證的數量、費用和時間,優化辦事流程。
政策二:開展“百千萬”黨員干部志愿服務行動
印發《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先鋒助企“百千萬”黨員干部志愿服務行動工作方案》,為項目建立黨員干部志愿者“點對點”聯系工作機制,通過主動服務企業,協助其加強項目落地全過程環保工作統籌,完善“短、中、遠”期工作銜接,加強對企業環評審批、環境管理、污染治理、減污降碳協同等工作指導服務,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臺賬,構建項目生態環境服務“跟蹤一協調一解決”全過程體系,常態化為企業答疑解惑,助力破解企業發展難題。
※建立項目“一對一”幫扶,送政策、送服務、送技術。
政策三:推動共性工廠建設
為進一步加大對我市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提高中小微企業污染防治水平,我市印發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推進共性工廠項目建設的意見(試行)》推動各鎮街建設共性工廠。實現集中生產、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形成高效集約的新型生產運營模式。目前全市有關鎮街已推進16家共性工廠建設。
※中小微企業進駐共性工廠可以簡化環評排污許可手續,降低管理費用、污染治理成本和場地使用成本,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污染防治能力低、項目落地困難等問題。
政第四:推出零散工業廢水政策
東莞中小微企業眾多,很多中小微企業因場地過小無法建設廢水處理設施、廢水產生量少處理設施無法運行、建設及維護處理設施費用昂貴等原因,不具備單獨建立廢水處理設施的條件。
為協助中小微企業不用自建設施,合理合法將零散工業廢水轉移到有相應能力的單
位進行統一處理,制定《東莞市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
※條例的出臺為中小微企業轉移處理零散工業廢水提供法律依據,企業依法轉移零散工業廢水,降低污染治理成本。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