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在特定行業上有較多經驗和知識的人)已經成為環保咨詢技術服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到底哪些環保服務項目需要專家參與呢?
業務類型 |
具體情形 |
是否為強制要求 |
相關規定 |
實際情況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
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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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設項目環評項目 |
否 |
根據具體項目難易程度、客戶要求、行業慣例等情形綜合考慮是否征求專家意見。 |
最常見的是主管部門要求,有些地方只要是環評報告,均要求專家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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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調查
與鑒定 |
危險廢物鑒別方案 |
是 |
《關于加強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1〕419號)規定:危險廢物鑒別過程需要進行樣品采集和危險特性檢測工作的,危險廢物鑒別單位應在開展鑒別工作前編制鑒別方案,并組織專家對鑒別方案進行技術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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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行業企業擬進行初步采樣調查地塊的布點采樣方案 |
是 |
《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規定:對擬進行初步采樣調查的地塊,專業機構應組織專家對布點采樣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形成審核意見,并根據專家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布點采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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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或者修復效果評估報告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應當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評審”“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對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組織評審,及時將需要實施風險管控、修復的地塊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定期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對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組織評審……”以江蘇省為例,《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或者修復效果評估報告報送評審前,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已經采取論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意見的,可以在報送評審時附具專家意見及修改說明。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出臺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工作相關規定要求,下屬各地市出臺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土壤污染調查報告評審相關規定要求,這些規定均對專家參與該類項目評審工作進行了明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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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規劃類服務 |
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作出決策前,應當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召集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組成審查小組,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審查小組應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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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 |
是 |
《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編制指南(HJ/T409-2007)》規定:工業園區建立以國家、省、市有關領導和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相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小組,負責對園區的規劃、設計、建設、運行中的全局性、方向性、技術性問題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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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縣、生態市建設規劃 |
是 |
《生態縣、生態市建設規劃編制大綱(試行)》規定:規劃編制完成后,編制單位應當廣泛征求當地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并經政府常務會審議后,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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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術服務 |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
是 |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規定: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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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企業“一企一策”方案 |
是 |
《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方案編寫大綱等文件的通知》(蘇環辦〔2018〕492號)規定:即將實施VOCs治理的重點企業,完成“一企一策”方案并自查后,應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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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 |
是 |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的技術步驟之一為組織專家對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和方案進行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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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生產審核報告 |
是 |
《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規定: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組織清潔生產專家或委托相關單位,對以下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效果進行評估驗收:(一)國家考核的規劃、行動計劃中明確指出需要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企業。(二)申請各級清潔生產、節能減排等財政資金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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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
否 |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SL532-2011)》規定:入河排污口管理單位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對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進行評審。 |
一般要求有專家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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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
否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為提高驗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驗收意見的過程中,建設單位可以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采取現場檢查、資料查閱、召開驗收會議等方式,協助開展驗收工作。驗收工作組可以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機構、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等單位代表以及專業技術專家等組成,代表范圍和人數自定。 |
一般要求有專家參與 |
來源:環保互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