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布了5起違反大氣污染防治規定典型案例,均涉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5家企業各被罰款兩萬元。
亳州某利源智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從事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兩萬元罰款。
安徽某升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在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中,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兩萬元罰款。
渦陽縣某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兩萬元罰款。
利辛縣某航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在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中,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兩萬元罰款。
安徽某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案。依據有關法律,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兩萬元罰款。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治理是現階段控制臭氧污染、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手段。”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任何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應當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采取有效措施,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來源:亳州市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