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管理類別按以下步驟進行確定。 (1)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初步確定所屬行業。(2)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對所屬行業的分級條件確定所屬管理類別應區分以下種情形:已明確規定管理類別條件的,以行業規定的管理類別為準;規定通用工序區分管理類別的,以通用工序管理類別條件判定管理類別;(3)《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第108類行業的排污單位涉及4個通用工序,按通用工序管理類別條件判定管理類別。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